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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5-04-08 11:46:51来源:

💼 法律术语中,“管辖权转移”和“移送管辖”虽然都涉及法院之间的案件处理权调整,但它们有着本质区别。📍 管辖权转移是指上级法院决定将原本属于下级法院管辖的案件,直接交由自己审理,或者下级法院将案件移交给上级法院处理。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案件复杂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时,体现了上下级法院间的协作与协调。

相比之下,🔄 移送管辖则是指法院发现自身对案件无管辖权,需将案件转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比如,A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本应归B区法院管辖的案件,此时就需要通过移送程序确保案件在正确法院进行审判。

两者的不同在于:管辖权转移基于法院主动选择,而移送管辖则是因无管辖权被动发生。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司法公正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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