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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王 劳动和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5-05-10 10:22:35来源:

🌟【案件概览】🌟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的二审行政案件作出了公正裁决。这起案件涉及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当事人王先生之间的争议,主要围绕工伤认定及补偿问题展开。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王先生不服,遂提起上诉。

💼【争议焦点】💼

双方的核心争议在于是否应将王先生在工作期间受伤的情况认定为工伤,并据此给予相应赔偿。一审中,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王先生的受伤并非因工作直接导致,因此不予认定为工伤。然而,王先生及其代理律师提出充分证据表明,其受伤确实发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

⚖️【法院观点】⚖️

二审法院经过详细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明王先生的受伤属于工伤范畴,应依法享受相关社会保障权益。最终,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并责令相关部门重新作出处理决定。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也提醒用人单位需更加重视员工的安全保障。

🔍【结语】🔍

本案不仅是一次法律实践的成功案例,更向社会传递出明确信号:任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类似案例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安心工作、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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