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在支部大会召开之前,党组织需要完成对预备党员的考察和审核工作。这包括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以及群众的意见,全面了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表现情况。只有当这些准备工作完成后,才能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和表决。因此,公示时间一般是在支部大会之后,以便将支部大会通过的转正决议向全体党员及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这一安排的意义在于,通过先召开支部大会形成初步决议,再进行公示,可以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误解或争议。同时,这也体现了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谨态度,有助于增强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总之,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既符合程序要求,也有利于维护党内民主氛围和社会公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