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暂估价招标活动,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暂估价部分的招标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设备采购、服务外包等项目。凡在上述领域内开展暂估价招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需严格遵守本规定。
二、基本原则
1. 依法合规:所有招标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2. 公开透明:招标信息应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每位潜在投标人享有平等机会。
3. 公平竞争: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市场竞争环境健康有序。
4. 诚实信用:参与各方应当秉持诚信原则,履行各自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操作流程
(一)编制招标文件
- 招标人应当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标文件,并明确列出暂估价的具体金额及其涵盖范围。
- 文件内容应当详尽具体,避免模糊不清或存在歧义之处。
(二)发布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应在指定媒体上及时发布,公告期限不少于法定时间。
- 公告中须包含项目概况、投标人资格条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等内容。
(三)资格审查
- 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具备承担相应工作的能力。
- 不得设置不合理门槛限制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竞标。
(四)开标评标
- 开标时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整个过程公开透明。
- 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组成,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五人。
- 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公示结果。
(五)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及时签订书面合同。
- 合同条款应当详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关于暂估价结算方式的规定。
四、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暂估价招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依法处理违规行为。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机制建设,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相关主管机关所有。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部分内容,则另行通知。
通过以上措施的有效落实,相信能够进一步提升暂估价招标管理水平,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